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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?

作者:点击:90854 发布时间:2021-04-20

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,主要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:

   (1)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,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。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,共同出资,合伙经营,共享收益,共担风险,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。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,合伙人的出资方式、数额和期限,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,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、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。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,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、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。

(2)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,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,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主要的区别。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,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,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、参与诉讼,享受其他各种权利。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,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。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,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,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。而有限公司则不同,它是股东按照一定的比例出资组成,具有资合的性质,公司具有独立的责任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因此公司破产时,破产财产无法清偿的债务就不必再清偿了。

   (3)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不同。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,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,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,因此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。而有限公司的产权结构是二元结构,公司是与股东相分离的主体,公司的财产虽然由股东的出资而形成,但公司的财产权利是独立于股东的,股东对其投资形成的资产没有直接的支配权,只能通过股东会等形式间接行使权力。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,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,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,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。

   (4)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设立方式、运营结构、投资的撤出和转让以及企业的延续和解散等方面也有明显的区别。